货船上需要什么样的消防配件?下文为您介绍:
1、1000吨以上的货船,必要的消防软管数量应为船长每30m根,备用1根,总数必须在5根以上。这个数量不包括机舱或锅炉房所需的消防软管。考虑到船舶的类型及其船从事的贸易性质,可以增加必要的消防软管数量,随时获得充足数量的消防软管。500吨以上不足1000吨的货船,需要的消防软管数量至少是3根。500吨以下的货船,所需消防软管的数量至少是一根。
条约的规范要求只是最低装备的要求,实际上必须根据船舶结构配置,必须保管在消防配件旁的显眼位置,在其保管场所张贴相应的“IMO”标志。发生火灾时随时可以迅速取得。具体的配置数量和位置必须与《船舶检验证书薄》、《防火控制图》中识别的一致。
2、水枪。(1)标准尺寸为12毫米、16毫米、19毫米或尽可能接近。条件允许也可以允许使用大直径水枪。(2)在起居和服务场所,不需要使用12毫米以上的水枪。(3)在机械场所和各外部,水枪的尺寸从最小的泵(紧急消防泵除外)到本章的下述各消防栓在维持最低压力的规定下,可以从两根水柱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出水量,但需要使用喷嘴直径大于19毫米的水枪。(4)所有水枪必须是具备认可的封闭装置的两用型号(雾/水柱型)。
以上就是货船上需要的消防配件介绍,感谢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