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燃物质受热后,由于其聚集状态的不同,而发生不同的变化。绝大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都是在蒸气或者气体的状态下进行的,并出现火焰。而有的物质则不能变为气态,其燃烧发生在固相中,比如焦炭燃烧时,呈灼热状态。因为可燃物质的性质、状态不同,燃烧的特点也不一样。
(一)着火
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,当达到某一温度时,与引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,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,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。着火就是燃烧的开始,并且以出现火焰为特征。着火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燃烧现象。可燃物的着火方式一般分为两类:
1、点燃(或称强迫着火)
可燃混合气体因受外加点火源加热,引发局部火焰,并相继发生火焰传播至整个可燃混合物的现象称点燃或称强迫着火。点火热源通常可以是电热线圈、电火花、炽热体和点火火焰等。
2、自燃
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源的作用时,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燃烧,称为自燃。自燃点是指可燃物发生自燃的Z 低温度。
(1)化学自燃。这类着火现象通常不需要外界加热,而是在常温下依据自身的化学反应发生的,因此习惯上称为化学自燃。例如,火柴受摩擦而着火,炸药受撞击而爆炸,金属钠在空气中自燃,煤炭因堆积过高而自燃等。
(2)热自燃。如果将可燃物和氧化剂的混合物预先均匀地加热,随着温度的升高,当混合物加热到某一温度时便会自动着火,这种着火方式习惯上称为热自燃。
(二)爆炸
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,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,或是气体、蒸气在瞬间发生剧烈膨胀等现象。爆炸Z重要的一个特质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,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。